“班赏”自太武帝统一北方后,逐渐趋于消失,虽说仍不时地有赏赐,但绝对比不上发战争财来得舒服。于是,官员们开始自谋生路。从目前能够得到的极其有限的史料看来,官员们的法子有:贪污受贿(这个不说了,哪个朝代都一样),北魏官员比较狠的是截朝廷的物资,截到连皇帝亲戚的都敢动;经商,(从孝文帝太和八年颁班禄诏那个历来意见不一的“罢诸商人,以简民事”看来,可能北魏前期有一个商人阶层,为官员甚至皇亲国戚殖货谋利,但是缺乏史料佐证),干得好的话百姓还能一起受惠,觉得此官为大大好官。相对清廉的官员,那就真是日子苦了,官员也是贫富两极分化严重。
在这种情况下,从太武帝开始到文成帝,屡屡下诏说这个贪污成风的事儿,岂止鱼肉百姓,还侵吞国家财产,能不关注么?北魏派大使巡察的制度一直持续到了北魏晚期,查地方官贪污腐败就是大使的一项重要使命。九宫里面裴明淮所领的东道大使就是典型,也有西道大使、南道大使、畿内大使等等。加使持节是最高的一等(其下还有持节、假节),刺史及镇将以下皆可斩。裴明淮这个能斩刺史镇将的特权,是皇帝特别给的,因为他的任务其实并不是查贪污腐败,当然顺便查一查端几个也可以。